京就促培發〔2022〕4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重要講話要求,促進我市職業培訓事業的健康發展,牢牢把握黨建引領、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鼓勵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育人水平,實現特色發展,適應首都新的功能定位,逐步推進規范化、品牌化辦學,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8〕26號)、《北京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標準(暫行)》(京教民〔2018〕10號)、《關于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辦發〔2016〕78號)、《關于加強北京市民辦學校黨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教工〔2021〕6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思想德育建設和安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職指發〔2018〕39號)和《關于頒布〈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勞社培發〔2007〕77號)等文件要求,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以下簡稱市就促中心)將于2022年對全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2019-2021年度的工作開展分級評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本市2019年1月1日之前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且參評時在有效期內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培訓機構)。
二、評估內容
評估內容由黨的建設、機構治理、安全管理、辦學資源、教育教學、辦學效益和特色創新七部分指標組成,總分120分。分級評估內容詳見《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表》(以下簡稱《分級評估表》,附件1)。
三、分級標準
本次分級評估共分為A、B、C、D四個級別。
A級標準:評定總分達到109-120分。
B級標準:評定總分達到85-108分。
C級標準:評定總分達到72-84分。
評定總分低于72分為D級。
四、職責分工
市就促中心負責本次分級評估的組織實施,指導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社保局)做好相關工作。
各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組織本轄區分級評估工作,制定分級評估方案,并選派熟悉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具備培訓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組建分級評估組,具體實施本轄區民辦培訓機構分級評估工作。
五、評估安排
(一)機構自評(2022年5月)
各民辦培訓機構對照《分級評估表》內容進行自評。2022年5月20日前將《分級評估表》(校評)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自評報告》(附件2)蓋章后報所在區人力社保局,同時報送電子版。
(二)區級評估(2022年5月-6月)
各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分級評估組對民辦培訓機構上報的材料進行現場核實、綜合評估、電話問卷調查,對區級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公示后,于2022年7月1日前向市就促中心報送本轄區分級評估材料,包括:《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報告》(附件3)、《分級評估表》(區評復印件)、《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培訓效果電話問卷》(附件4)回訪匯總情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自評報告》,同時報送電子版。
(三)市級復審(2022年7月-8月)
市就促中心負責對各區人力社保局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和抽查,對區級評估為A級的民辦培訓機構全部復審,對B、C等級的機構隨機抽查,實地復審及抽查工作委托北京學知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具體實施。
六、結果應用
(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分級評估結果在局政務網站進行公示。
(二)市區兩級人力社保部門將分級評估結果作為對民辦培訓機構政策傾斜的參考依據,在政府購買服務、升級增項、推薦參加師資培訓、教師評優、委托調研、交流考察等活動中,優先選擇A級機構。
(三)對評為D級的民辦培訓機構,各區人力社保局應予以警告,責令其限期整改。
(四)建立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對在近三年內違規辦學,及在本次評估期間無故拒不參評、干預阻撓、弄虛作假的學校及其舉辦者和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并列為重點監管整治對象。
(五)實現北京、雄安兩地民辦培訓機構分級評估結果互認。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區人力社保局要對分級評估工作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對于符合參評條件的民辦培訓機構要全部實施評估,加強評估組織工作,做到評估流程科學合理,評估結果公平公正。每個分級評估組應不少于3名成員且為單數,實行組長負責制管理,成員應符合有關條件并填報《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組成員信息登記表》(附件5)。
(二)各區人力社保局于2022年5月20日前將本區民辦培訓機構分級評估工作實施方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組成員信息登記表》匯總上報市就促中心。
(三)各民辦培訓機構要認真學習評估指標體系,積極配合評估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實、可靠、完整的材料,嚴禁弄虛作假,保障分級評估工作平穩有序開展。通過參與分級評估工作,主動提升服務能力,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培訓質量,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四)各區人力社保局、各民辦培訓機構及各相關單位要在分級評估工作中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疫情防控,確保工作推進過程中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和人員健康安全。
(五)各相關單位應對分級評估工作給予配合。
附件:1.2022年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表
2.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自評報告
3.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報告
4.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培訓效果電話問卷
5.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分級評估組成員信息登記表
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
2022年4月25日
(聯系人:范磊、王省言;聯系電話:68343241/68316020)
附件:
1. 附件表格